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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消防战勤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三)市消防战勤保障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市消防战勤保障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正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电力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贸易局、市安监局、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应急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杭州电信公司、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市城建投资集团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市灭火救援和险情处置中的消防战勤保障及相关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
  (四)市消防战勤保障联动部门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召集新闻媒体,做好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在宣传报道的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指导。
  市卫生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护和防病治病工作,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紧急处置全市重大灾情疫情、突发事件。做好受灾地区的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各项资金保障;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民政局:掌握相关灾情信息,组织、协调全市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调查核实上报灾情,核定灾害等级;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灾区的灾民生活救济。
  市电力局:负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政府机关、消保机构、市政公用设施、新闻媒体等重点部门、重点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做好全市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成立应急抢修队伍,配合做好水泥杆、路灯杆上相关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调控;落实应急力量的调度,备足应急运输车辆,随时听从调度,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及时抢修道路、桥梁等毁损的交通设施,确保主要交通干线和航道的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警报及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遇重大灾害性天气及时作出评估,向市消保指及有关单位提供决策依据;为灭火救援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协助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
  市贸易局:负责协调市粮食局、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市供销社等单位建立健全全市救灾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保障城区生活必需品供应。
  市安监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负责组织、协调、参与对灭火、抢险、救灾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整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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