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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消防战勤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消防战勤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4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消防战勤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杭州市消防战勤保障应急预案(试行)

  为深化公安消防部队战勤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战勤保障工作在处置大型灾害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部队的实战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根据当前形势和公安消防部队任务特点,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所有需要消防部队参与灭火、救助、援助、抢险及处置灾害事故时派生的战勤保障行动。
  (三)保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严密组织、分级负责、灵活储备、协同作战、快速应对、保障有力的原则,根据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的需要,将部队保障和社会保障有机结合,通过科学合理的综合布局、整合社会资源、提高信息化程度等手段,切实为消防部队现场指挥和作战等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消防战勤保障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设立消防战勤保障办事机构,负责战勤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一)市消防战勤保障领导小组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消防战勤保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完善全市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及时掌握全市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做好灭火救援应急物资准备及有关协调工作。
  (二)市消防战勤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区、县(市)政府、公安(分)局、市公安消防局分管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全市消防战勤保障政策和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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