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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厅关于核拨2008年度政府津贴专家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表中填不完的项目可另附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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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标准

序号

系列

标准

依据

备注

 1

住鲁院士

科研补助经费20万元/年,政府津贴1万元/月

厅字[2001]13号

新增和新引进院士一次性拨付科研启动费50万元,当年不再拨付科研补助经费

 2

聘任院士

科研补助经费10万元/年,政府津贴1万元/月

厅字[2001]13号

聘任院士每年在鲁工作时间需3个月以上,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政府津贴

 3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00元/月

鲁发[1998]12号

鲁人办发[2004]100号

管理期5年

 4

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00元/月

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法 

仅限于91-94年批准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批准人员按规定一次性拨付

5

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000元/月

鲁政办发[2003]90号

管理期5年

6

博士生导师

200元/月

鲁政办发[1995]85号

博导须正带博士生,且按照实际指导博士生的时间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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