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表中填不完的项目可另附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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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标准
序号
| 系列
| 标准
| 依据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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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住鲁院士
| 科研补助经费20万元/年,政府津贴1万元/月
| 厅字[2001]13号
| 新增和新引进院士一次性拨付科研启动费50万元,当年不再拨付科研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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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聘任院士
| 科研补助经费10万元/年,政府津贴1万元/月
| 厅字[2001]13号
| 聘任院士每年在鲁工作时间需3个月以上,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政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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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 500元/月
| 鲁发[1998]12号
鲁人办发[2004]100号
| 管理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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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 100元/月
| 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法
| 仅限于91-94年批准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批准人员按规定一次性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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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 1000元/月
| 鲁政办发[2003]90号
| 管理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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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博士生导师
| 200元/月
| 鲁政办发[1995]85号
| 博导须正带博士生,且按照实际指导博士生的时间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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