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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厅关于核拨2008年度政府津贴专家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在“系列”栏中填写:住鲁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
  单位负责人:________填报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附件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变化报告表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

专家姓名

 

专家代码

 

特贴批准年份

 

专家联系电话

 

专家联系地址(邮编)

 

变动时间

 

变动类别

1.工作调动(移交)    2.去世

原工作单位

上级主管部门

山东省人事厅

原工作单位

 

调往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调往单位

 

原主管领导

审批意见

 

 

 

(主管部门人事章)

经办人签字

段永建

经办人电话

0531-8606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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