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重要生态保护地名录的通知
(沈政发[2008]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精神,加快我市生态市创建工作,推进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工作,在广泛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将确定的第二批重要生态保护地名录(共15个)予以公布。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第二批重要生态保护地名录
1.苏家屯区姚千户屯镇、陈相屯镇马耳山生物多样性封育保护地
2.沈北新区石佛寺乡七星山生物多样性封育保护地
3.和平区浑河沈水湾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地
4.沈北新区黄家乡长河、左小河下游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地
5.于洪区九龙河、蒲河中游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地
6.辽中县蒲河下游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地
7.新民市城郊、柳河沟镇柳河河口沙地封育保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