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8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昆政发〔2008〕135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市建设局上报的《昆明市2008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昆明市2008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计划
(昆明市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现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建设厅、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地震局、省残联《关于下达2008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计划的通知》(云建震〔2008〕199号)要求,现提出我市2008年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建设计划。
一、组织实施单位
2008年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残联为主配合,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助实施。
二、2008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计划分配及资金配套安排
(一)纳入省级补助范围的计划分配及资金配套安排
2008年省级下达昆明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共涉及10个县(市)区、14550户农户。其中:拆除重建民居5450户,在省补助4000元/户的基础上,市级再按照4000元/户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改造加固民居9100户,在省补助2000元/户的基础上,市级再按照1000元/户给予资金补助。
同时,请各县(市)区按照《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07〕57号)要求,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对拆除重建项目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改造加固项目按照500元/户的标准配套补助资金。
(二)昆明市自筹资金配套完成的计划分配及资金配套安排
按照省政府要求,昆明市需自筹资金配套安排5000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与省下达的计划安排同步启动,同时竣工验收。经市政府同意,作如下分配:
1.主城四区承担4011户。其中:五华区1003户,抗震加固602户、拆除重建401户;盘龙区1003户,抗震加固602户、拆除重建401户;官渡区1003户,抗震加固602户、拆除重建401户;西山区1002户,抗震加固601户、拆除重建40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