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沈阳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沈政发[2008]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维护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的形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沈阳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67处)予以公布。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的工作要求,针对文化遗产的各自特点,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切实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沈阳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古遗址(共处)
序号 | 分类号 | 名称 | 时代 | 地址 |
1 | 1 | 官宝窝堡遗址 | 元代 | 康平县张强镇官宝窝堡村 |
2 | 2 | 老山头遗址 | 青铜 | 康平县郝官屯乡刘屯村老山头 |
3 | 3 | 湾柳街遗址 | 青铜 | 法库县丁家房乡湾柳街村 |
4 | 4 | 潘家堡遗址 | 新石器至辽金时 | 辽中县潘家堡乡潘家堡村 |
5 | 5 | 李家窝堡北山遗址 | 青铜 | 康平县东关屯镇五棵树村李家窝堡 |
6 | 6 | 高花城址 | 辽天显三年(928年) | 铁西新区高花乡高花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