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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注:1.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告知市安监站;

  2.本告知书一式2份,1份安装单位留存,1份报市安监站;

  3.本表仅适用于市安监站监督的工程项目。

  附表2
  深圳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基本

情况

备案证编号

经办人及电话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安装告知时间

项目名称

负责人

电话

产权单位

负责人

电话

总包单位

负责人

电话

使用单位

负责人

电话

监理单位

负责人

电话

检验检测机构

批准人

(提交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监理单位审查

安监站核查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原件)

□有 □没有

2.安装验收报告书

□有 □没有

3.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报告

□有 □没有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有 □没有

5.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有 □没有

6.操作人员信息

姓名

工种

操作证书号

□有 □没有

□有 □没有

□有 □没有

□有 □没有

□有 □没有

□有 □没有

使用单位意见

  所申报的建筑起重机械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定,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特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意见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

单位

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加盖注册章):

    年 月 日

业务资料处理中心

资料已签收。

该项目由    组监督,监督科意见等事宜请与   组长联系。

         年 月 日

监督科意见

组长:     年 月 日

科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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