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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十、登记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法律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六条

  十一、登记证件及有效期限

  (一)安装(拆卸)告知程序无证件发放;

  (二)使用登记发放《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有效期为从安装时起至拆卸时止的一个使用周期。

  十二、登记的法律效力

  未按照规定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的,依照有关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施工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建筑起重机械。

  法律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附表1
  深圳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

基本情况

备案证编号

经办人及电话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告知内容

项目名称

负责人

电话

产权单位

负责人

电话

总包单位

负责人

电话

监理单位

负责人

电话

安装单位

负责人

电话

安装单位资质证编号

资质类别及等级

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计划安(拆)时间

(提交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监理单位审查

安监站核查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有  □没有

2.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  □没有

3.经审批的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及安装(拆卸)时间表

□有  □没有

4.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总包单位自行安装的不用提供)

□有  □没有

5.租赁合同(仅用于安装告知时有租赁的设备)

□有  □没有

6.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有  □没有

7.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证明(仅限于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

□有  □没有

8.安装(拆卸)人员名单信息

姓名

工种

操作证书号

□有  □没有

□有  □没有

□有  □没有

安装单位意见

  所申报的建筑起重机械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定,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特申请办理安装(拆卸)告知。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

意见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加盖注册章):

年 月 日

业务资料处理中心

资料已签收。

该项目由 组监督,监督科意见等事宜请与 组长联系。

年 月 日

监督科

意见

组长:        年 月 日

科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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