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和措施。围绕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升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发展水平,提出土地流转、林权改革、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对俄农业合作、加快境内外园区与基地建设、壮大龙头企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具体措施。此项工作由市农委负责,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十二)做大做强旅游与会展经济的任务和措施。研究提出放大镜泊湖旅游品牌,加快发展跨境旅游,推动镜泊湖景区向高端化、国际化发展的思路及措施;提出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建设项目及具体推进措施。研究提出发展会展经济的具体举措,确定会展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年度目标和任务;研究提出市场化方式运作和承办展会的思路和措施。此项工作由市旅游局、市商务局负责,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十三)加快提升城市功能的任务和措施。围绕“一江居中、两岸同兴”的城市发展思路和“撤县建区”、“双百”目标,研究提出城市景观带建设及2009年城市建设工作重点和推进区划调整工作思路,确定加快“两棚一草”改造及廉租房建设、城市道路整修改造、推进城市“四化”建设等方面的年度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推进措施。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及其它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十四)加快推进金融强市战略的任务和措施。研究提出加强投融资体制创新与平台建设、完善贷款担保体系、创建良好金融环境的对策和措施;提出引进域外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推进股市债券市场融资的年度目标和措施。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负责,人民银行牡分行及其它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十五)加强财源建设的思路和措施。研究提出稳固现有财源和辟建新税源的思路,明确2009年财源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其它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十六)加大招商引商力度的思路和措施。围绕国内发达地区及日、韩、俄等国外重点目标,瞄准国内外500强企业,研究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区域合作、拓展招商渠道、发展总部经济的思路和措施;提出引入战略投资者及招商引资、引税到位资金的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重大招商项目的年度推进任务、工作重点及计划目标。此项工作由市招商办负责,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