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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对韩农业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立对韩农业合作协调会晤机制。推动市、县政府和农业部门走出去,积极与韩国政府部门、相关协会建立政府间、部门间友好关系。建立和完善对韩农业合作协调会晤机制,定期开展互访洽谈活动,协调相关政策,交流合作方式,解决农业合作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对韩农业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展。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对韩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意见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推进对韩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农业专题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农委、市外办、牡丹江海关、牡丹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畜牧局、省农科院牡丹江分院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市农委负责农业专题推进综合、协调、指导工作;牡丹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韩农产品基地检验检测等工作;牡丹江海关负责农产品对韩出口手续办理等工作;市畜牧局负责安全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工作;市外侨办负责对韩劳务输出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省农科院牡丹江分院负责农业技术对韩合作与交流工作。各成员单位都要成立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处室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及推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推进对韩农业合作工作。市农业专题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意见。
  (二)加大资金扶持。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确定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对韩农业合作战略升级,扶持发展对韩农产品出口基地、对韩出口创汇龙头企业、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及扩大对韩劳务输出。要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资金检查、考核及项目评估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搞好协调服务。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要在对韩农业合作战略升级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开展工作,明确工作重点,搞好协调配合,切实把对韩农业合作战略升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不断强化服务职能,建立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和会商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服务,及时发布对韩农产品市场需求、农产品贸易、市场风险预警等方面信息。要加强队伍建设,搞好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机制,把对韩农业合作战略升级纳入对各县(市)、区目标考核,跟踪问效,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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