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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对韩农业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对韩农业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对韩农业合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牡丹江市对韩农业合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提高我市对韩农业合作水平,推进对韩农业合作战略升级,根据《牡丹江市2008年对韩经贸科技合作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对韩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农业引进利用外资和扩大农产品出口为重点,采取"组织引导,发展基地;重点扶持,扩大出口;搭建平台,促进合作"的战略措施,努力实现对韩出口基地在产业结构和产品开发上有新突破,农产品出口在规模、质量和市场开拓上有新突破,农业利用外资在规模和档次上有新突破,农业对韩合作与交流在方式和成效上有新突破,全面提高对韩农业合作层次和水平,加快我市农业经济国际化步伐。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农产品对韩出口贸易年均递增10%;引进利用韩国农业投资年均递增30%;全市建成以蔬菜、粮食、畜产品、山特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四大类对韩农产品出口基地。对韩农产品出口创汇企业达到 5家;对韩劳务输出累计达1.3万人次。
  三、加快对韩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一)建立绿色蔬菜出口基地。加快发展胡罗卜、辣椒、南瓜、辣根、酱菜等符合韩国市场标准的绿色和有机蔬菜出口基地。积极引进荷兰、以色列和日本蔬菜新品种,推广标准化栽培新技术。落实出口基地备案制度,规范果菜出口现场管理,严格出口基地生产技术规程,提高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加强宁安出口农产品的区域化管理建设试点工作,并加快全市推广步伐,争取明年在全区推广。
  (二)建立山特产品开发基地。以东宁、穆棱、林口、海林等县(市)为重点,发展一批蕨菜、薇菜等山野菜类;黑木耳、银耳、猴头等食用菌类;榛籽、松籽等坚果类;人参、黄芪、刺五加等中草药类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对我市松茸出口产品基地给与重点扶持。
  (三)建立优质粮食出口基地。以宁安、海林、穆棱等县(市)为重点,建立优质大米、大豆、小杂粮出口基地。出口基地要实现全面积、全作物、全过程农业标准化,良种覆盖率要达到100%,其中优质专用品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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