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级政府、市防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认真落实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各项防控措施。
  市卫生局负责防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信息报告统计工作,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在人员、技术、药品、器械等方面做好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大型燃煤和生产经营单位、娱乐场所、餐饮场所的取暖设施的通风、排气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进一步加快棚户区的改选,推广集中供热,加强管道燃气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一氧化碳事件发生。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要特别注意大型社区、公共场所、棚户区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定期向市卫生局和新闻传媒集团提供监测信息。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异常变化的预报监测,在可能出现特定的天气气候条件时,及时向传媒集团通报,提示市民注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中毒事件中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防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经费。
  市民政局负责向特困病人提供医疗救助资金。
  新闻传媒集团负责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要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居民住户进行走访,重点做好鳏寡孤独住户的排查,尤其要对城乡结合部利用燃煤取暖的平房、棚户区的取暖设施和通风状况等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监测,及时预警
  市气象局、环保局、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会商机制,认真、及时、综合分析各种监测信息,按照可能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规律,分析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做出提前预警并及时向县(区)政府发出通报,并通过市新闻传媒集团向全市发出预警信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