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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于洪区殡仪馆高档骨灰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于洪区殡仪馆高档骨灰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8]117号)


于洪区殡仪馆:
  你馆经区民政局同意的《关于新增设高档骨灰寄存收费标准申请》收悉。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03]137号)有关规定和成本情况,经研究,对你馆高档骨灰寄存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收费原则:
  (一)你馆必须设置普通骨灰寄存室并满足使用,无普通骨灰寄存室或不能满足使用的,本批复的收费标准不再执行。
  (二)高档骨灰寄存收费必须坚持丧属自愿的原则,由丧属自主选择普通骨灰寄存和高档骨灰寄存哪种寄存方式,殡仪馆不得强制存放和强制收费。
  二、收费标准:
  (一)高档骨灰盒单盒位置存放收费标准:1、9、10层每个每月12元;2、7、8层每个每月15元;3、4、5、6层每个每月22元;
  (二)高档骨灰盒双盒位置存放收费标准:1、9、10层每个每月22元;2、7、8层每个每月28元;3、4、5、6层每个每月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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