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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于洪区殡仪馆高中档公祭堂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于洪区殡仪馆高中档公祭堂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8]115号)


于洪区殡仪馆:
  你馆经区民政局同意的《关于调整公祭堂收费标准申请》收悉。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03]137号)有关规定和成本情况,经研究,对你馆高中档公祭堂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收费原则:
  (一)你馆必须设置普通告别室并满足使用,无普通告别室或不能满足使用的,本批复的收费标准不再执行。
  (二)高中档公祭堂收费必须坚持丧属自愿的原则,由丧属自主选择哪种告别场地,殡仪馆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
  二、收费标准:
  (一)高档公祭堂收费标准每次1050元;
  高档公祭堂布置要庄严肃穆。免费提供遗体升降机、高档告别棺及围栏围花、花圈、空调、电子屏、投影、签到桌、音响、电脑;设休息室两个,并有室内饮水及休息设施。
  (二)中档公祭堂收费标准每次550元。
  中档公祭堂布置要庄严肃穆。免费提供中档告别棺及围栏围花、花圈、电子屏、投影、签到桌、音响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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