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整顿规范各类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工作质量,成立鹤岗市整顿规范中介机构经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樊金宝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徐祝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韩 悌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王桂芝 市政府副市长
马 冲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马智凯 市政府秘书长、市人民办事中心主任
田守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维国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吕继纯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秀斌 市公安局局长
贾 淼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松波 市银监分局局长
杨志刚 市人民银行行长
尹春山 市工商局局长
张忠海 市法制办主任
鹿英武 市房产局局长
王树彬 市建设局局长
马福成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丁 友 市商务局局长
姜言志 市信访办主任
赵维清 市金融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鹤岗银监分局,负责各成员单位整顿规范工作的牵头协调、信息沟通工作。
信访接待组:由田守明副秘书长任组长,姜言志、薛柯萍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信访办、房产局、中小企业局、商务局、工商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公安局组成,负责群众上访接待解释工作;
规范整顿组:由工商局牵头,尹春山任组长,成员由市中级法院、公安局、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房产局、中小企业局、商务局组成,负责规范整顿和取缔工作。
六、整顿规范责任分工
各部门在市整顿规范中介机构经营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联合行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市银监分局:负责牵头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中介机构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对其性质进行认定,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交给司法部门依法处理,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市金融办:为整顿规范中介机构工作的协调部门,负责整顿规范期间有关组织协调、材料收集与汇总。
市公安局:对整顿规范工作中检查出移交给公安机关的非法中介机构案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侦破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
市工商局:做好对涉嫌从事非法金融业务中介机构的调查取证和取缔工作,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重点对中介机构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整顿规范:一是违反登记事项开展非法金融业务;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发广告、散发传单、门市招贴、牌匾等形式进行非法金融业务宣传;三是无照经营行为。
市房产局:负责已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类中介服务、房屋置业担保行业中介机构的规范整顿工作,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