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发电项目。积极支持鸡西矿业集团瓦斯发电项目,充分发挥鸡西矿业集团优势,在瓦斯发电项目上开展合作,带动地方有条件的区(县)地方煤矿上瓦斯发电项目。
2.矿井水利用项目。各区和鸡东县要与鸡西矿业集团所属各煤矿共同搞好矿井水利用项目。
3.煤矸石利用项目。鸡西矿业集团在原有生产矸石烧结砖基础上,继续扩大煤矸石多孔烧结砖生产线,有条件的区(县)要因地制宜搞好矸石烧结砖生产。
4.滴道区煤电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项目。滴道区与滴道盛和煤矿、滴道矸石电厂密切合作,上洗煤、水泥、粉磨、新型保温建材等项目,搞好滴道矸石电厂二期改造。
5.积极支持鸡西矿业集团96万吨焦化联10万吨甲醇项目,早日达产达效。
(三)减少资源浪费。搞好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省市直属煤矿企业无法开采和利用的边角煤炭资源,扩大现有地方煤炭资源。区(县)矿要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的回采率,逐步建立回采率考核管理机制。
三、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区(县)矿企业结构调整。按照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合理调整区(县)域产业布局,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区(县)域发展、产业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建立区(县)矿合作共建循环经济项目库,积极组织开展循环经济项目的对外招商引资。新建企业、新上项目和传统产业改造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产业链,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用好用活政策。建立市、区(县)、矿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市、区(县)财政的引导资金、排污费及其罚款中可支配部分和鸡西矿业集团从企业上缴利润中预留部分等资金构成。专项资金可以以资金入股、风险投资和贴息补助等方式专门用于扶持重大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保产业等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建设与发展。
1.用好用活循环经济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及省、市已经出台的有关税收、土地优惠政策。市直有关部门对列入区(县)矿共建循环经济重点项目要积极支持,配合项目单位争取省和国家的技改贴息等鼓励政策;对发展瓦斯发电、煤矸石发电、矸石制砖等循环经济共建项目予以优先保证。
2.建立健全技术保障。积极组织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科技人员,紧紧围绕资源节约、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重复利用、有毒有害气体的综合利用等技术进行联合科技攻关。将双方的循环经济项目技术采取成果共享的办法加快区矿循环经济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