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用输送机输送活猪至麻电台;
(五)生猪致昏30秒内吊挂至放血槽并实施检疫;
(六)用摇烫机或蒸气褪毛机烫猪屠体;
(七)机器脱毛(或剥皮);
(八)以喷淋方式对猪屠体降温;
(九)以气体为能源燎毛;
(十)机械清洗刷白猪屠体;
(十一)预干燥猪屠体;
(十二)摘内脏并使用同步检验设备实施同步检疫、检验;
(十三)内脏、胴体电动输送,加工分区进行;
(十四)修整猪胴体;
(十五)机器劈半;
(十六)电动输送胴体至预冷间(或冷库)。
三、肉品品质检验
(一)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受过专业训练,其中20%以上具备兽医专业本科学历,具备兽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两名;
(二)肉品品质检验完全符合《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1999);
(三)建有理化指标实验室,配备专业化验技术人员并有肉品的新鲜度、水分、微生物和瘦肉精等检测能力。
四、无害化处理
(一)配备有焚化、化制、高温处理设备;
(二)严格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存有2年以上无害化处理记录。
五、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卫生、生产、质检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制度;
(二)有科学化、标准化生产管理制度,并通过国家级认证。
六、肉品、副产品质量指标有8项以上高于国家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标签包装标准,并有国家认证。
七、产品销售及运输
(一)产品已注册品牌;
(二)有1000吨以上的冷藏(冷库)能力和10吨以上的冷藏运输能力;
(三)实行连锁(专卖)经营,产品在本地市场保有量在60%以上。
八、污水、污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