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肉制品、纯净水等生产经营企业,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运河区:饲料、兽药、肉制品、纯净水等生产经营企业,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开发区:街头小饮食摊、小食杂店等。
主要任务:
1.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加强对种养殖业产品农兽药残留和禁用药物、添加剂的监测,全面清查收缴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严查非法生产、使用、经营违禁兽药和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行为。查清全市奶站(厅)底数,规范规模养殖场(区)和奶站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生鲜奶质量。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负责。
2.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监督生产企业严格原辅料进货管理,坚决杜绝收购、使用不合格的鲜奶等原辅料;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监督乳制品生产企业购置检测设备,执行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做到不合格的原料不进厂,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或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作坊),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负责。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有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市商务局配合。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督。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和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督,严格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假冒伪劣和非食品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5.净化生猪屠宰市场。调整优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布局,扶大压小,支持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屠宰厂做大做强,压缩小型屠宰厂点。生猪屠宰必须持有有效的定点屠宰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消除私宰“专业村”、“钉子户”,坚决打击屠宰注水猪、制售病害肉和使用注水肉、病害肉行为。加强定点屠宰厂冷库管理,严禁私藏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全面加强基层屠宰监管与执法队伍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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