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政字〔2008〕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沧州市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日
沧州市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2008年10月7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为全面落实省政府集中行动方案,确保我市三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完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组织开展集中行动,要明确目标,务求实效。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监管意识。二要落实责任,切实形成人尽其责、层层把关的责任体系。三要突出重点,确定阶段性目标,切实取得实效。四要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二、主要任务目标
(一)安全生产
主要目标:
──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5处重大火灾隐患2008年10月底前整改完毕;年底前,对已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全部实现挂牌督办并得到有效控制;4家存在安全隐患的氢氧气瓶充装单位全部整改。
──各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
主要任务: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对涉及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液氯、液氨等危化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监管。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
督促有关县级政府加快2家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危化企业搬迁工作,落实完善搬迁方案,按承诺力争2009年6月底前搬迁完毕或开始组织实施,届时没有实施搬迁的一律关闭。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