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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铜仁地区邮政进社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三阶段(推广阶段):2011年以后,在全区乡镇、农村社区推广。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邮政进社区工作,按照“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部门协同、适当投入”的要求,切实将邮政进社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社区邮政服务站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要成立邮政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或议事机构,由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为邮政、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建设、物价、广电、供电、供水、通信、社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全面负责邮政进社区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落实社区邮政服务站场地、人员、设备等相关事宜,确保邮政进社区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协作,落实职责任务。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好社区邮政服务站办公场地,社区邮政服务站应位于社区入口、中心地段或临街位置,原则上不小于20平方米;对于不能提供场所的,可在社区入口、中心地段或临街位置提供相应场地,由邮政部门负责提供基本资金或材料进行修建,相关部门免收建设配套税费。邮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职能,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开展好调研、选点、试点、推进等工作;负责提供社区邮政服务站所需标识、相应的邮政专用工具和用品。劳动保障部门要逐步开发300个以上公益性岗位,满足社区邮政服务站建设需要,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对吸纳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50%的岗位补贴。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的引导,积极为邮政服务站提供便利条件。建设、规划、房产等部门要做好社区邮政信报箱建设工作,对今后新建楼房,要把好规划设计关,预留社区邮政服务站办公场所。财政部门要做好有关政策扶持资金的拨付工作。供电、供水、广电、通信、物价等部门要为社区邮政服务站代理业务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相关业务代办费支付标准由邮政部门牵头,共同协商、确定。各社区要做好社区邮政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推荐工作,社区所属街道办事处要做好与社区邮政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协议)签订工作。

  (三)加强行业监管,保证服务质量。邮政部门负责制定社区邮政服务站管理办法,对工作人员进行免费上岗培训,对日常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对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进行考核。社区要加强对社区邮政服务站的监督和指导,共同促进邮政进社区工作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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