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负其责。移民搬迁工作由库区各级政府负责,控制性项目由所在县(市)负责,安置和后续生产生活由安置区各级政府负责,各项政策落实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
4“三优”扶持。按照“优越、优先、优厚”的要求,对移民和移民新村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原有规划和计划优先安排,重点倾斜;现有政策要作好衔接,未来政策调整要优先保障,限制性政策适度放宽。
(三)基本目标。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实现“五个一”的安置目标:
1每人有一份稳产高效的口粮田,解决移民吃饭问题。安置区政府要通过调整土地,搞好土地整理和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确保每人有不少于15亩稳产高效的口粮田。
2每户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解决移民安居问题。安置区政府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户自建的原则建设移民安置住房,统筹规划建设饮水、供电、道路、广播电视、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使移民有一个生产方便、生活便利、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环境。
3每户建一口沼气池,解决移民烧柴问题。通过统筹国家补偿、省里补贴和移民个人的投入,每户新建一口沼气池。
4每人享受一份国家后期扶持补助,解决移民生活困难问题。按照国家现行的后期扶持政策,移民从完成搬迁之日起纳入后期扶持范围,每人每年直补600元,连续扶持20年。
5每户培训转移一个劳动力,解决移民就业问题。在移民自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移民户,通过政府引导,优先免费订单培训,平均每户培训转移一个劳动力。
三、扶持政策
(一)支持移民试点村建设政策。省有关部门和安置区各级政府要把移民试点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支持移民试点村建设。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整合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项目优先向安置区安排,资金向安置区倾斜,并戴帽下达到移民试点村,确保不挤占原有计划指标,着力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省交通厅要把移民试点村道路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并安排建设补助资金;省扶贫办要把“国家和省级贫困县整村推进”项目向移民试点村倾斜;省建设厅要将移民试点村纳入全省“百镇千村”示范工程范围,对村庄规划、建筑风格、村庄环境整治给予指导,并在“百镇千村”示范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安排上予以支持;省卫生厅要优先将移民试点村村级卫生室建设纳入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