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把流通销售环节,抓好奶制品清查整顿。
严格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市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分组分片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及批发市场、奶粉零售网点、奶粉经销企业、药店进行检查,依法取缔非法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对问题奶粉要及时下架处理、封存,并实施全过程监管,防止被不法分子转移、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企业按照原销售价格给予退货,并如实登记,退货损失由生产企业承担。对合格的奶制品允许继续销售。
五、严把价格平抑环节,抓好市场供应工作。
各级政府要组织奶农扩大合格奶牛的养殖和合格奶的生产,生产企业要确保按生产能力进行生产,增加货源投放市场。各地要加强对奶制品价格、产量、库存、销量、流向等情况的每日检测和监管,做好产销衔接,确保奶制品供应,满足群众需求。物价部门要开展奶制品价格专项检查,严防不法分子乘机随意哄抬奶制品物价,确保合格奶粉货源充足,价格稳定。
六、严把宣传报道环节,抓好舆论引导工作。
坚持正面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好各新闻媒体把握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强正确舆论的引导作用,为广大市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正确引导消费,稳定群众心理,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七、严把责任追究环节,抓好责任分解落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做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好奶制品退货、奶源收购等重点环节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公安部门要密切关注社会动向,对别有用心的人借机制造谣言,煽动闹事,要严厉打击,确保社会稳定。
市政府奶制品生产流通监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当前奶制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加大对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对查处的奶制品质量问题,要彻底查明原因,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负有责任的企业、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因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食品安全影响的,市委、市政府将实施“问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果断、有序地解决好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