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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延长东宁县东宁至三岔口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的批复


  六、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路桥车辆通行费票据。

  七、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东宁县绥芬河大桥和东三线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综字[1995]58号)执行。

  此复。

  附表:
  东宁至三岔口段车辆通行费标准表

车 型

规     格

收费标准

(元/车次)

客车

货车

第一类

≤7座

≤2T

3

第二类

8座一19座

2T一5T(含5T)

5

第三类

2O座一39座

5T?1OT(含10T)

8

第四类

≥40座

10T?15T(含15T)

20英尺集装箱

10

第五类

>15T

40英尺集装箱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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