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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对尚志市经营服务及特种用水价格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对尚志市经营服务及特种用水价格的批复
(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 黑价格字〔2008〕297号)
尚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尚志市自来水公司界定商服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水费价格的请示》(尚政呈[2008]75号)收悉。根据《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文件中:适当拉大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用水差价的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对你市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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