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镇江市政府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18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提高区域科技竞争力,推动镇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决定组建镇江市政府咨询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总目标,结合全市工业经济“千百亿工程”的要求,突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积极借助外智外力,建立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为骨干、各类经济专家和科技专家为主体、知名高校院所为支撑的市政府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建言献策、项目开发、科技攻关、人才引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我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建立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和合作基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政府决策优化,为镇江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形式
(一)组建专家库。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研究室、发改委、经贸委、人才办、人事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科协等部门配合,依据市政府决策需要,结合我市产业和科技发展实际,建立专家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决策咨询方面。主要由在国内、省内有影响的宏观政策、产业经济、城市建设管理、城市规划设计、环保、金融、农业农村经济等方面的高层次专家组成。
二是产业科技方面。主要由新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业(突出大型机械装备、船舶配套装备、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电力电器设备等)、光伏和光电子、现代服务业(含电子信息、软件和现代物流业)等方面的高层次专家组成。
专家库的日常管理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其成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补和调整。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及市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各自情况向市政府研究室推荐建议人选,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列入专家库。
(二)组建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从专家库中,筛选若干名专家作为市政府咨询专家,经市政府批准后颁发聘书。同时成立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
三、聘任条件及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