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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刘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刘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省委研究同意:
  刘回同志任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校(院)长:
  汪伟同志任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
  贾端森同志任省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免去其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职务;
  许厚文同志任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
  张湘祥同志任省委巡视第五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杨琪君同志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书记,免去其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职务;
  胡述光同志任省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陈伏球同志任省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李巍同志任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副校(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丹同志任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教育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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