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志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省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黄志军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杨世芳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王亮方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殷林波同志任省经济委员会总工程师,免去其省经济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万铁辉同志任省经济委员会副巡视员;
免去曾柯立同志的省经济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赵建生同志的省经济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赵清云同志任省林业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董清云同志任省交通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龚建明同志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职务;
厉坤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兴龙同志的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职务;
王向明同志任省建设厅副巡视员;
刘事青同志任省农业厅副厅长;
免去肖斌同志的省信息产业厅总工程师职务;
童康宁同志任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平同志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排名樊建军之后);
免去向曙光同志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光荣同志任省旅游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强国跃同志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玉成同志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
黄赞佳同志任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大剑同志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雷绍业同志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笑春同志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良军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局巡视员;
汤兹同志任省物价局副局长,免去其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罗懿同志任省物价局总经济师,免去其省物价局副巡视员职务;
刘年来同志任省物价局副巡视员;
免去张正同志的省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孙科胜同志任省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巡视员,免去其省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副主任(副馆长)职务;
冯伟林同志任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局长(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