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上述各类中,权力编码一栏先填写序号, 待行政权力审核确定后再填写编码;
2.上述各类中,实施主体一栏应填写具体负责实施该行政权力的法定行政机关、授权组织或委托组织和受委托组织的名称和性质,并按法定、授权、委托的顺序排列;
3.上述各类中,权力依据(第三类为征收依据及标准)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及具体条款内容,并按位阶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对于授权和委托实施的,同时填写授权或委托的依据;
4.上述“行政许可类”中,“收费及依据标准”是指是否收费及收费的具体依据和标准。不收费的,写“否”;收费的,注明收费的依据和标准;
5.上述“其他行政权力类”中,有关“项目种类”一栏是指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行政裁决,对于不属于前列任何一项的,则列“其他”。填写时注明具体项目种类,有多项“其他行政权力类”的,按前述次序排列,“其他”排最后。
6.填报的表格用WORD文档制作,用四号仿宋GB2312填写,并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附电子版。
附件3:
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表
权力名称 | | 经法制办核准的行政权力名称 |
权力分类 | | 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行政裁决、其它 |
权力编号 | | |
收费金额 | | 固定金额或收费费率及公式 |
承诺时限 | | 从受理到办结的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 受理和答复的工作时间 |
办理部门 | | 该权力的具体办理部门,由辖市(区)部门或其它下级部门、委托部门受理或办理的请分别列出 |
联系电话 | | |
办理地点 | | |
外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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