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8年新增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原有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监测结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2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和市级有关部门评审,市政府确定余姚市临山镇味香园葡萄专业合作社等20家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2008年新增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现予以公布。
同时,对2006年评选和监测合格的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各县(市)区和市级业务主管局初步监测的基础上,经市有关部门复审,确定宁波市蔺业经济联合会等30家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监测合格,其中9家专业合作组织经审查同意更名;3家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监测不合格,不再享有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称号及相关待遇。
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继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为提高我市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扶持,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和制度优势,积极鼓励和引导兴办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努力为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1.2008年新增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名单
2.2008年监测合格的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2008年新增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名单
1.余姚市临山镇味香园葡萄专业合作社
2.余姚市河姆渡茭白专业合作社
3.余姚市黄潭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
4.慈溪市众品杨梅专业合作社
5.慈溪市林洪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6.慈溪市胜北蜂业专业合作社
7.奉化市锦屏山水蜜桃专业合作社
8.奉化市联丰粮食专业合作社
9.奉化市珍峰草莓专业合作社
10.宁波能大南美白对虾产业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