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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一是强化行业自律,制定操作性强、效果好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切实解决城区公交车非站点停靠、停车不入位、开飞车、开蜗牛车、晚班晚点等积习弊病。二是科学规划城区公共交通,合理设置交通站牌。要对目前所有的公交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线路规划不科学、不合理,对城区交通构成不良影响的线路予以变更或者取消,对部分班线发车间隔时间进行合理调整。要对城区所有公交站点进行普查,充分考虑公交站点对周边交通流的影响,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停靠和发车站点,该增设的增设,该拆除的拆除,重点解决公交车占道发车的问题,力求既方便群众又尽可能地减小对交通流的影响。三是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从根本上满足群众出行乘车的需要,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四是加强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促使每位驾驶员文明行车。五是进一步理顺市区公交客运体制,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集中治理城区停车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

  对城区道路进行调研,合理施划停车泊位。一是交警、城管部门每天安排人员巡逻,对未按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二是对车辆乱停放问题突出地段进行重点整治。三是恢复利用重点路段现有停车场。四是加强物业小区管理,做到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井然有序,力求不占用公共道路停泊车辆。五是规范客运停发车场秩序,确保进出有序。

  (四)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

  一是划定摩托车行驶区域,禁止摩托车进入城区主干道。二是成立专案组严厉打击“摩的”黑恶团伙和飚车行为。 三是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摩托车驾车人进行清理、登记,宣传政策,做好疏导、规劝工作。

  (五)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对城区交通设施、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普查,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一是调整交通信号。根据普查结果调整城区交通信号配时,使城区交通信号更加趋于合理。二是完善隔离设施、交通标线。根据路面交通实况,合理增设部分隔离设施,确保道路空间资源的充分利用;及时修复缺损的交通隔离设施,确保其隔离效果;对城区交通标线不清晰,施划不合理的路段和路口,及时重新施划或增补。三是完善交通标志。对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的路段,及时调整或重新设置;增设或更换缺损的交通标志,确保其交通导向作用正常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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