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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纲要(2008-2012年)的通知


  4.开展产业招商。通过产学研联合、企业自主开发、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等途径,积极引进对五大装备制造配套产业有带动性的重大项目。围绕壮大五大制造基地,发布《镇江市装备制造业鼓励发展指导目录》,明确招商选资和项目投入方向。在广泛开展小规模、多批次、高频率、点对点招商活动的基础上,建立市和辖市区两级专业化的外资、民资招商队伍,统筹各地项目信息,统一安排招商工作任务,统一组织开展招商活动。突出抓好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央企对接活动:每年初整理出重点对接企业资料;定期到国内外重点城市召开“中国·镇江工业千百亿工程推介会”,推介镇江城市概况、经济发展情况、投资环境和投资商机;定期由市领导带队拜访有项目对接信息的重点企业;定期邀请客商举办“看镇江”等专题活动。

  5.加快集中区建设。制订加快发展镇江市工业集中区指导意见,在注入启动资金、增加土地供给、土地收益返还、上交税收分配使用等方面给以引导扶持,加大推进力度。(1)规范发展工业集中区。制订工业集中区规范发展的评价标准,组织各工业集中区,对照标准,积极争创,力争培育一批企业集中、产业集聚、特色鲜明的工业集中区。(2)开展产业“园中园”建设活动。在工业用地指标较富足和产业特色明显的地区设立工业“园中园”,将各地因受土地指标和产业发展规划限制而无法落地的项目源介绍到“园中园”内落户,对落户“园中园”的项目在投产后,新增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3-5年内由项目引荐方和项目承接方分成使用。(3)开展“百企进区、千企协作”活动。凡新建项目、新创办企业一律进区发展,投资不足1000万元的项目一律??大制造基地建设为重点、重点培育企业为龙头,组织零部件企业开展配套协作。

  6.强化科技创新。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对接和交流,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力争国家、省、市三级企业研发中心的科技投入分别达到企业销售收入的8%、5%和3%。重点开展好三大活动:一是创新体系建设推进活动。定期组织召开行业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推进会,通过政策宣讲、授牌仪式和经验交流发言等方式,加快重点企业开发中心建设,做到成熟一个、认定一个。二是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活动。以工业集中区基础,以重点培育企业为依托,力争建立10个左右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三是品牌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品牌建设的政策激励力度,力争每年新增省级以上品牌1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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