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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零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运转经费定额保障。根据我市各类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单位性质,实行分类分档、定员定额保障。

  (三)项目支出重点保障。本着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急事、办难事的原则,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大发展项目、有法定增长比例要求项目、民生项目给予重点和优先保障;对于部门发展急需项目给予积极扶持,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部门,在完成年度征收计划的前提下,下年安排部门发展项目时给予优先考虑和扶持,没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由政府在年度非税收入中统筹考虑;部门其余项目给予压缩和控制。

  (四)规范程序,严控追加。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经费原则上不予追加;对省、市政府确定部门实施的新增项目,由单位申请、财政审核汇总后定期报市政府专题研究确定。

  四、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编制方法。这里的收入预算仅指承担非税收入征收任务的部门预算单位编制的收入征收计划,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如资产出租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年度收入预算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以上年收入实绩和政策性调整为基本依据制定下年度收入计划,如遇政策调整对收入影响较大的,单位须提供相关材料报财政部门确认。

  科学合理地预测收入是编制好部门预算的前提之一,各单位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和单位实际,认真预测各项收入,实事求是编报各项收入预算,不得故意隐瞒不报、少报、漏报,人为压减收入,并按批复的收入预算做好各项收入的征收工作。

  (二)支出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根据单位人员情况、日常运转、事业发展等因素和规定标准测算部门全年所需支出,并细化编制内容。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含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按照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核定到人及具体明细支出项目,不留缺口。日常公用支出主要采取对单位分类分档、并按相应的定员定额标准核定。对不宜采用定员定额标准管理的特殊单位或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单独核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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