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意见
(宁党发[2008]63号 2008年9月27日)
为了进一步夯实全区“两基”工作基础,巩固“两基”工作成果,提高“两基”工作水平,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重要意义
“两基”是实施科教兴宁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的基础性工程,对于促进宁夏教育事业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区具有重大意义。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2006年我区提前一年实现了“两基”目标。2008年6月,国家教育部督导检查组对我区进行检查验收,正式确认我区实现“两基”目标,标志着宁夏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两基”工作整体水平与新《
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相此,还存在一定差距,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巩固提高“两基”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区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和义务教育内涵式发展战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开展各类扫盲教育和成人教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为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和人力资源支持。
(二)到2012年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的长效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西部地区居于领先水平。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基本实现。
--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整合城市和县城教育资源,构建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教育规划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