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度推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围绕化工、冶炼、建材、电力、石油加工等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实施热电联产、纯低温余热发电、化学原料生产工艺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等节能工程;推进江苏索普集团醋酸装置尾气回收等48项节能改造项目;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加大技改力度,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用能设备三年行动计划,至2010年底,基本淘汰企业在役的高能耗风机、电动机、水泵、变压器等落后用能设备。推进燃煤电厂脱硫改造工程,确保谏壁发电厂7、8号机组脱硫设施2009年6月前投入运行;燃煤热电机组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快化工集中区建设,通过提高化工行业准入门槛(进入化工集中企业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开展水泥、钢铁、化工等行业专项整治,到2010年底,全部关闭拆除现有水泥立窑和200立方米以下的炼铁高炉,依法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安全生产要求、高污染、高能耗的小化工生产企业;完成主城区范围内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对太湖流域204家纺织染整、化学工业等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治污改造和提标深度治理。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升级活动,到2010年底,完成氮磷减排目标,太湖流域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五、全力推动农村农业节能减排。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有计划地建设秸秆气化供应站,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立1个秸秆气化集中供应点;完善农村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辖市处理”的体制,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90%以上;深入开展农村河道清淤工作,到2010年,辖市内骨干河道疏浚率100%,50%河道得到治理,水体自净能力明显增强;强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新建房配套改厕率达到100%;继续开展农村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推进农村区域供水,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建设一批发酵床养猪(禽)技术示范点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处理设施,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到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100%。大力推广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到2010年,建成秸秆造气站10个、装机容量30MW的秸秆发电厂1座,鼓励建设垃圾发电项目。
六、全面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促进政府机关节能减排。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政府采购产品必须使用国家节能推荐目录产品;提高使用循环产品、可再生产品及节能、节水、无污染产品的比重;有计划更新改造政府机构的用能设备和装置;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研究制定政府机构节电、节水、节油等标准考核体系,推行能耗计量和监测制度,定期进行能耗公示,实行节奖超罚。实施生物柴油核心技术攻关并组织规模化生产;推进太阳能、地热能、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工业集中区、公共建筑,开展太阳能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应用;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应用。全市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市区至2010年执行节能65%的节能标准。建立以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为主要内容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必须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标识所采用的节能标准和采取的节能措施等内容。对达不到能耗设计标准的建筑,不办理开工和竣工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普及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示范工作。加强重点商贸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以年耗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地源热泵、节能灯具等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对空调、电梯、电机等用电设备的节能改造和经济运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