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托管。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鼓励乳制品加工企业通过收购、入股、租赁等形式经营管理生鲜乳收购站,实现乳制品加工企业、生鲜乳收购站、规模养殖场区有效衔接。一要对散养奶牛没有入区饲养以前,要推行“就近集中入厅挤奶,分户留样,互相监督,有问题时分别检测,因质量不合格被拒收的,由责任奶农承担损失和责任”的收购模式。二要对当前尚未交由乳制品加工企业托管的生鲜乳收购站,要加大质量抽检和日常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以及各种掺杂使假行为的打击力度,保证生鲜乳质量。三要对生鲜乳收购站100%纳入各级畜牧部门监管范围,在治理整顿期间,逐站派驻监管员,监督挤奶、收奶和送奶环节各项质量保证措施落实到位。今年,要有50%的乳制品企业与生鲜乳收购站对接托管,2009年实现生鲜乳收购站全部纳入乳制品企业生产管理体系。
五、强化生鲜乳收购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各级畜牧部门要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收购、质量检测、记录、运输等关键环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实行“养殖-挤奶-收奶-原料奶入厂”封闭运行。一要把生鲜乳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准运证明的发放和交接单填写等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生鲜乳运输车辆,要及时发放准运证明,保证正常运输。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停运。二要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制定并组织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落实检测经费,加强检测能力建设,确保生鲜乳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对生鲜乳收购站有不符合国务院《条例》要求或对乳品质量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消除安全隐患,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要逐步建立完善第三方质量检测制度,指导生鲜乳购销双方签署购销合同,完善生鲜乳价格形成机制,保护奶农利益,稳定奶业发展的基础。
六、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各级畜牧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大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巩固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确保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一要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奶牛场自配料的监督管理,严格企业准入制度,杜绝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饲料行业。要将提高养殖户自配料质量安全水平作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目标,通过各种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养殖户饲料质量安全意识。二要严肃查处“三无”饲料产品,切断非法饲料产品流入养殖环节途径,防止养殖户误用有害饲料。三要加快建立饲料企业定期巡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要明确饲料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地位,督促企业认真执行进厂原料检验、出厂产品检验等质量管理制度,确保饲料生产过程质量安全可控。同时在乳制品治理整顿期间,对奶牛饲料生产企业、蛋白饲料生产企业要派监督员驻厂监管。五是逐步推行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市场准入制,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引导质量过硬、价格合理、诚信度高的饲料企业产品进入唐山市场。
七、加强奶牛疫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