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奶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发展规模化、规范化养殖是建设现代奶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控制鲜奶质量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提高奶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
(一)合理规划,积极引导散养奶牛入区养殖。各县(市)区要根据全市奶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奶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奶牛养殖规模,科学安排生鲜乳生产、收购布局。鼓励、扶持优势产区,加快淘汰边远地区养殖及农户散养。要充分挖掘潜力,加快现有奶牛养殖小区(场)的改扩建步伐,吸纳周边散养奶牛尽快入区养殖。同时,统筹规划,在散养奶牛集中的专业乡村,鼓励、扶持新建一批规模在500头以上的奶牛小区(场),加快推进奶牛“出村入区”养殖。要出台相应的补贴办法,各县市区也要积极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二)严格养殖小区(场)建设标准。建设奶牛养殖小区(场)必须具备“六有、一符合”,即:符合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奶牛养殖规划,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配套设施,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有规定的防疫条件,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有生鲜乳生产、销售、运输管理制度,有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县级畜牧部门要对现有规模养殖小区(场)进行全面检查,符合标准的经养殖小区(场)申请予以备案,达不到标准的必须限期整改。
(三)加快推广标准化养殖。各级畜牧部门要积极引导规模养殖小区(场)开展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组织生产。同时,要严格按照法规的要求,帮助指导养殖小区(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完善追溯体系。县级畜牧部门要加强对奶牛小区(场)监管,对重点养殖场区派驻监管员,严格投入品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现依法养殖、规范养殖、科学养殖。
四、规范生鲜乳收购站管理
(一) 科学设立生鲜乳收购站点。县级畜牧部门要根据当地的奶源分布情况,遵循方便奶牛养殖、促进规模化养殖的原则,科学设置生鲜乳收购站,确保收购站(点)建设布局合理,坚决杜绝脏、乱、差等问题。各地要将生鲜收购站点设立与奶牛养殖小区建设相结合,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奶牛散养户向小区集中,开展集中机械化挤奶。
(二)严格规范生鲜乳收购站经营主体。县级畜牧部门要严格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的各项条件,对现有生鲜乳收购站逐个进行规范审查。第一,摸清底数,审核资格。设立生鲜乳收购站必须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牛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承办,要对现有的生鲜乳收购站逐一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按照上述要求严格审查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认真进行规范,使之尽快过渡到符合开办条件的三类主体之中。当前要突出抓好鼓励、扶持奶农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工作,力争用半年时间全部把不具备开办奶站主体资格的奶牛养殖户纳入专业生产合作社中,防止出现新的卖奶难问题。要出台扶持政策,鼓励、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第二,严格条件,及时发证。对照生鲜乳收购站的建设条件,大力推行“奶牛养殖投入品、奶牛疫病防治、奶牛养殖”三项记录和“生鲜乳收购站卫生消毒、生鲜乳收购站生鲜奶质量监测抽查、生鲜奶日常检测、生鲜乳收购站质量监督员工作、生鲜乳收购站购销台帐”五项制度,符合要求的,及时发放许可证,保证生鲜乳的正常收购。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及全部流动奶站,坚决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