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办通字〔2008〕88号)
各县、特区、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水城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经济开发区,省属驻市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何 刚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
副组长:
朱 玉 市委副书记
黄 金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明达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晋其勇 市委副秘书长
杨国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付昭祥 市发改委主任
谢朝碧 市财政局局长
李文科 市农办主任
徐贤碧 市林业局局长
何 枢 市水利局局长
江胜东 市农业局局长
鲍时举 市畜牧局局长
唐明刚 市扶贫办主任
吴显龙 市农发办主任
陈寿林 市国土局局长
李晓东 市环保局局长
杨京华 市旅游局局长
邹家进 市交通局局长
朱国民 市建设局局长
刘开全 市科技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付昭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石漠化综合防治的决策部署。
2、审定推进全市石漠化综合防治的规划、政策措施、实施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3、统筹协调解决全市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搞好与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衔接和市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2、抓好作业设计的编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3、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召集、议题、草拟会议纪要和信息报送。
4、申报和下达年度计划,协同成员单位搞好检查验收工作。
5、报送进度报表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