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3)负债增减变化情况及负债程度和债权增减变化情况;
(4)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2、重要经济指标。
3、专项资金(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效益性。
4、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和决策执行的有效性。
5、内部经济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6、领导干部遵守廉政纪律规定情况。
(三)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1、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指标
(1)预算执行率;
(2)负债率;
(3)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2、重要经济指标
(1)总资产增长;
(2)资本保值增值;
(3)收入、支出指标;
(4)事业积累指标 。
3、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和决策执行的有效性。
5、内部经济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6、领导干部遵守廉政纪律规定情况。
(四)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1、企业财务收支指标;
2、企业重要经济指标;
3、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和决策执行的有效性;
4、内部经济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5、企业发展后劲指标;
6、领导人员遵守廉政纪律规定情况。
第十条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责任界定
根据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对象未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界定。包括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对象对其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失职、渎职的行为;
(四)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管理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外,被审计对象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外,被审计对象对其非直接主管的职务范围内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