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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市办通字[2008]100号)


各县、特区、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水城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经济开发区,省属驻市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相继遭受雪凝、洪涝、病虫害、干旱、风雹、滑坡、地震等多种自然灾害,特别是年初的严重雪凝灾害给全市工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给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在严重的自然灾害面前,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不畏困难,深入抗灾救灾一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夺取了抗灾救灾工作的最后胜利。但由于我市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扶贫济困任务十分艰巨。根据黔民发〔2008〕60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08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在全市开展一次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社会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助范围
  在市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开展。
  二、捐助原则
  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不下指标,不搞摊派,以捐款为主,也可捐赠钢材、水泥和新衣被(棉被、棉衣、毛衣裤、毛毯等)。接收的捐赠款和建材重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捐赠的衣被重点用于对受灾困难户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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