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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

  (三)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联系渠道,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督促检查工作网络。各地、各部门均要明确负责督查的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并为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经验交流、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发挥全员督查作用。充分发挥市政府办公室各职能处室的工作联系职能,在市政府办公室内部建立全员督查工作机制。对应服务市政府领导的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和职能处室负责对有关市政府领导布置任务和交办事项的跟踪督查工作,并按要求定期反馈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四、采取形式多样的督促检查工作方式
  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办公室以及督查单位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在督查的形式上,采取“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综合督查、督查调研”等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坚持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相结合,突出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综合督查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围绕决策落实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有重点地开展督查调研。一方面直接促进决策落实,一方面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政府抓落实和再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在督查的方式上,采取“指定看点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明访与暗查暗访相结合、督查工作与考核评奖相结合、督查活动与新闻监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活动,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督查工作要力求掌握全面情况,善于在“好、中、差”类型中进行随机抽查,以准确反映全面情况。要在明查的基础上,善于沉下去暗查私访,深入一线,以掌握实实在在的情况。要把考评工作与督查工作相结合,做到督查、考核、奖励一体化,切实建立科学有效的督查评奖机制。要在新闻媒体公布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贯彻落实决策和完成交办事项不力的单位、人和事,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鞭策落后,促进问题解决。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好的典型和经验,也可以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鼓励先进,推动决策落实。
  五、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是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情况,支持督促检查工作的开展。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办公室以及督查单位要把督促检查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放在突出位置;办公室主任要成为领导同志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助手,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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