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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
(宿政发〔2008〕124号 2008年11月2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建市以来,我市一直十分重视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并出台了《宿迁市人民政府加强政务督查提升工作效能制度》,在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对督促检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是改进领导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有力举措,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
  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督促检查工作开展还存在不平衡性,在工作中仍然存在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等问题,致使有些重要工作部署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有些涉及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诉求得不到很好解决,少数政府机关行政效能还不够高,影响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因此,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于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保证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和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保证“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宿迁”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开展督促检查时保证落实效果。
  二、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
  根据国办意见精神,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发布文件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我市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重点为以下九个方面:
  (一)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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