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市区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绿化补植完善工程
  各地、各部门要对各自负责的绿化责任区,特别是今春新植苗木及移栽树木,进行“查死补活、查残补优、查漏补缺”,并按照现有苗木同规格、同品种及时补植到位(见附件6)。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1月6日-11月10日)
  各地、各部门要对秋季绿化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浓烈的氛围,让全市人民自觉支持并积极投身到绿化活动中来。
  (二)绿化实施阶段(2008年11月10日-12月10日)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绿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迅速落实,并对辖区内的广场绿地、道路绿化带、单位庭院及居住区进行全面普查,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用乔木、灌木、宿根花卉等园林植物进行全方位覆盖,以观赏树种、彩叶树种、香化树种为主,力求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处处飘香”的效果。
  (三)检查与验收阶段(2008年11月20日-12月20日)
  由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全市各单位秋季绿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过程性跟踪检查与完成性全面验收,并定期通报绿化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秋季绿化工作,强力推进市区绿化建设工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到人,管理有序,确保秋季绿化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精心筹备,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具体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绿化规划与施工方案设计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委托有园林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做好新建、改建道路、广场的绿化规划设计工作,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施。二是做好工程招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规范选择具有园林施工资质的园林企业施工,确保每项绿化工程都能如期开工、按时完工。三是做好工程监理与管护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苗木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加强工程施工监理及绿化植物的管护工作,确保成活率及绿化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升水平。今秋明春市区重点建设创园检查景点及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力争建成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老城区要重点抓好绿化补植,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既有绿量的增加,又有品位的提升。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