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8〕212号 2008年11月1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尽快启动我市试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全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拟定宿迁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工作目标
按照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要求,通过市及三县试点,至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基础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4000公顷,新增耕地200公顷以上,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平台,有效改善试点范围内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项目区初步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和效益集显的目标。
二、工程区安排
我市工程区设置以县、区为单位,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包括骆马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及宿城区(包括宿迁经济开发区)各1个,每个工程区要具有总面积1000公顷以上,分片面积300公顷以上的农用地整理规模。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城镇)规划,工程区的设置应征得工程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区内无土地权属矛盾。
三、试点工作步骤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三年内实施完成,具体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1月20日前)
1. 学习研究、深刻领会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主要精神,初步掌握我市符合试点要求地块的分布状况,并结合宿迁实际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为引导和规范各地做好工程区选择和实施工作奠定基础。
2. 召开全市启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动员会议,进一步统一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思想认识,部署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具体任务,提出稳步推进的具体要求。
(二)工程区选址阶段(2008年11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