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意见
(平政发〔2008〕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统一、规范和简化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根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8〕6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全面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国家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项目逐年增多,标准不断提高,资金大幅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存在着管理部门多、参与人员多、发放环节多、代理银行多、发放形式多、滞留挪用多以及行政成本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为了规范和简化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程序,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即在不改变主管部门各自管理财政补贴的政策宣传解释权、补贴对象认定权、补贴金额确定权和补贴程序核定权的前提下,各类补贴的项目、标准、金额、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以“一册明”通知到户,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以“一折统”形式发放到户的管理方式。这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上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政府行为、密切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提高农民生产生活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中央和省市加强“三农”工作的明确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动服务农民群众,努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