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0元。
四、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行收取。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
(一)证明遗嘱 每件收费400元。
(二)保管遗嘱 每件每年收费邱元。
(三)清点遗产
1、经公证遗嘱的遗产清点 每件收费300元。
2、未经公证遗嘱的遗产清点 每件收费500元。
(四)保管遗产 收费由双方议定。
(五)确认遗嘱效力 每件收费500元。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一)对财产的清点
1、公民家庭财产,每件收费500元;财产价值超过10万元以上的,可酌情增收,但不得超过一倍。
2、企业或其它组织财产 每件收费1000元;财产价值超过50万元以上的,可酌情增收,但不得超过一倍。
(二)对财产的清算 每件收费500元。
(三)对财产的评估、估损 每件收费200元。
八、证明其它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一)委托、声明
1、涉及人身权益 每件收费150元。
2、涉及财产关系 每件收费300元。
(二)信誉担保每件收费150元。
(三)计划生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协议等批量公证每件收费30元。
(四)开奖、抽签评奖及其它现场监督公证。
1、涉及社会公益活动 每件收费500元。
2、涉及商业活动 每件收费1000元。
3、其它现场活动 每件收费800元。
(五)招投标公证
标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5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每件收费1000元;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每件收费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