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供销社关于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8]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供销社《关于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予以落实。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40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新型营销组织为内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通过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部门紧密配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起覆盖面广、网络完善、方式新颖、快捷高效、便民利市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
二、发展目标
从2008年至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培育10家以上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流通龙头企业,建设市、县两级配送中心10个以上,发展乡镇连锁经营网点(含农资供应网点)300个以上,建设村级农资连锁店、日用消费品连锁店、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2000个以上,建设3个高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3户,培育农民经纪人骨干10000人,发展规模以上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企业2户,辐射带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1000个。到2012年,全市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把农村需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送货下乡,把农民生产的优质农产品带进城,统筹城乡流通,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农民致富,财政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