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城区环境噪声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

  面积:1.0平方公里

  范围:

  北界:铁北路。

  南界:宏运新城北界、世纪高中南界。

  ⑵东城区:

  面积:2.5平方公里

  范围:

  北界:北大营部队北界。 南界:连山河。

  西界:连山河。     东界:国道102线。

  ⑶龙湾新区:

  面积:21.9平方公里

  范围:

  北界:沈山铁路。 南界:茨山河、东窑村南界。

  西界:海辰路西侧、龙背山、龙湾大街南延。东界:海滨南路、五里河。

  ⑷高新园生活区:

  面积:3.0平方公里

  范围:

  北界:高新产业园区南界。 南界:国道102线。

  东界:高压走廊。

  ⑸望海寺区

  面积:1.0平方公里

  范围:

  东界:辽东湾。      南界:望海寺海滨。

  西界:望海寺铁路。    北界:锦葫路。

  2、Ⅱ类标准适用区域

  执行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⑴连山城区

  面积:7.6平方公里

  范围:

  北界:海飞区、建材工业区南界。 南界:沈山铁路。

  西界:毗邻石化工业区。 东界:连山河。

  ⑵连湾区

  面积:4.4平方公里

  范围:

  南界:锦葫路北段西侧至锌厂生活区。

  西界:五里河和茨齐工业小区。

  ⑶锌厂生活区

  面积:4.8平方公里

  范围:锌厂工业区南侧

  西界:茨山村西界。

  东界:望海寺路。

  ⑷岛里区

  面积:1.0平方公里

  范围:船舶工业区西侧

  ⑸山庄小区:包括葫芦岛山庄及庆奎影视基地等用地

  面积:1.3平方公里

  范围:北港工业园区北侧

  ⑹杨屯小区:

  面积:

  范围:包括九栋楼住宅、杨屯、高架桥东侧老合台。

  3、Ⅲ类标准适用区域

  执行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⑴建材工业区

  面积:2.6平方公里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