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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城市区域二氧化硫及污水减排方案的通知

  (1)6吨取暖炉1台,脱硫设施工艺落后,脱硫效率较低;

  (2)锌粉车间窑炉2座,二氧化硫直排;

  (3)动力分厂6吨炉1台,4吨炉2台,脱硫设施落后,二氧化硫直排;

  (4)铅厂反射炉2台,二氧化硫直排。

  4、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主要的排污装置为:

  5台燃煤锅炉(35吨1台,25吨4台),脱硫装置工艺落后,脱硫效率较低。

  5、龙港区10吨以下的分散供暖锅炉房18家,脱硫工艺落后,脱硫效率低下。

  (三)总量减排目标

  通过工艺技术改造,提高脱硫效率、管理水平以及推行集中供热等方法,达到两个目标,一是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是为锦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大唐国际热电厂等项目提供所必需的环境容量。最终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四)减排措施

  1、加快对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铜业公司生产工艺改造进度;对电厂4台75吨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装置;对现有工艺落后的煤气发生炉进行改造,使该企业二氧化硫实现达标排放,确保总量减排任务完成。

  2、对葫芦岛锌达工贸有限公司未安装脱硫装置的设施限期安装脱硫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3、对锦化化工集团热电厂锅炉进行治理,安装脱硫设施,提高脱硫效率。

  4、对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锅炉脱硫除尘装置进行改造,采用双碱法,提高脱硫率。

  5、对龙港区燃煤取暖锅炉实施拆小并大,实现集中供暖。

  (五)减排效果

  截至到2010年底,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均得到实施后共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1115吨/年,削减后葫芦岛城市区域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的实际总量为25069吨/年,参照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允许排放量,可剩余二氧化硫总量为7666吨/年,可为葫芦岛市的持续经济发展提供必备的环境容量。

  二、葫芦岛市城市区域污水减排方案

  (一)城市区域地表水体的基本情况

  流经葫芦岛市城区的地表水体有连山河、五里河和茨山河,这三条河流也是城区的纳污河流。根据《葫芦岛市环境质量通报(2007年度)》中数据,该三条河流流经城区段的水质质量均为劣Ⅴ类,均为重污染水平。

  1、连山河

  经查流入该河流城区段及下游河道的排污口有7个,年排入连山河的废水量为66.36万吨,COD306.68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其中氨氮超标1.7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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