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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冯 霞 (晋源区区长)
         阴国平 (迎泽区区长)
         常 青 (小店区区长)
         李文清 (古交市市长)
         张 强 (清徐县县长)
         张秀武 (娄烦县县长)
         薛东晓 (阳曲县县长)
         张新伟 (高新开发区主任)
         张金旺 (经济开发区主任)
         刘 斌 (民营开发区主任)

  领导组下设两个办公室:查处违法用地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委。
  查处违法用地办公室主任:张宝玉 (兼)
  办公室副主任:     张政春 (兼)
              赵山成 (兼)
              张百成 (高新区国土分局局长)
              冯建业 (经济区国土分局局长)
              赵富生 (民营区国土分局局长)
              庞胜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
  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主任:孙荣琨 (兼)
  办公室第一副主任:   郭治明 (兼)
  办公室副主任:     张 利 (兼)
              张政春 (兼)
              左德锦 (兼)
              都 洁 (兼)
              赵山成 (兼)
              张晓军 (市建管委副主任)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全国第八次卫星遥感执法检查(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的土地违法)整改工作。重点抓好行政处罚罚款、违法建筑物拆除或没收、责任人追究“三到位”工作。
  (二)全面清理、依法查处我市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间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
  (三)全面清理、依法查处各种违法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专项行动,落实违法建筑拆除和违法用地复垦复耕工作。
  晋源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小店区要突出抓好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做到“三到位”,确保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所签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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